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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违规收费鼓了自己腰包 ——阳谷县阿城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案例剖析

2018-05-22 09:09:00 来源: 聊城市纪委监委 作者:

  “村里集体收入不够,本以为多收点水费,对老百姓生活影响不大,可用于日常村务开支……”阳谷县阿城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打着增加集体收入的旗号搭车加码多收水费,而这些违规收取的费用最终却进了自己腰包。日前,因搭车加码乱摊派、侵害群众利益,张某某受到了党纪处分。

  2017年2月,阳谷县纪委接到群众来信举报,反映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某向村民搭车加码,违规收费等有关问题。随后,阳谷县纪委成立调查组针对问题线索展开调查。

  随着调查深入,张某某违纪事实逐渐清晰。2005年,张某某当选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作为村里的“小能人”,他既精明又能干,为群众做了不少好事、实事。随着任职时间的增加,面对村集体财务入不敷出的实际,张某某开始想法设法“增加”收入。他把主意打到了跟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水费上面。

  2011年,该村村委会在征收水费过程中,采取“凑整”收取的方式,向每户村民平均多收取约1元钱水费。对于这些多收取的水费,张某某给村民的解释是:入集体账目,给大家办事。除去因家庭条件困难等情况欠交的水费,这一次实际只多收取了135.14元。看着剩余无几的水费,张某某觉得这点钱入不入村集体账目都无所谓,他“顺手牵羊”将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村民们对张某某多收水费的行为私下议论纷纷,但是因为多收的钱并不多,所以村民虽有怨言,却没有人当面提出来。这样的态度打消了张某某对于多收费的一丝顾虑,尝到甜头的他胆子也越来越大,从最初的每户多收1元钱,到后来的2元钱,4元钱,5元钱……2011年至2016年,张某某共计多收取水费4413.72元,全部装进了自己的口袋,用于个人支出。

  违规收费违反党纪,张某某心中不可能不清楚,然而他将党规党纪视作儿戏,一意孤行。2015年,在未向上级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张某某又以维修村委会办公室和村公路桥为由,分别向每名村民摊派40元、10元,共计1.93万元。

  “多收水费是为了作招待费用,维修村委会和村公路桥这件事我们也开过村民代表会了,大家对收费都没有意见……”面对调查,张某某仍在为自己的违规收费找各种借口。通过调查组工作人员认真为其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张某某开始正视自己的错误:“我的行为属于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加重了群众负担。尤其是我将多收的水费留下自己使用,更是错上加错。”

  心中没有了戒惧,行为便像脱缰野马,冲破纪律红线将自己带入违纪之路。2017年5月,阿城镇党委将张某某上述违纪问题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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