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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全市新旧动能转换

2018-05-21 13:12:00 来源: 大众网聊城 作者: 李长振

  大众网聊城5月21日讯(记者 李长振 通讯员 王希玉)5月18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服务和保障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推动聊城打造鲁西转型发展新高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意见共四部分20条。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发挥司法职能,积极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要深化平安聊城建设,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处置“僵尸企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依法保障绿色发展,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坚持公正善意文明执行。要优化司法服务,提升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能力水平。要积极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切实提升司法业务本领,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要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工作成效。

  意见强调,要围绕九大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阻挠、强揽工程、损坏财产、敲诈勒索等干扰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及重点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案件,优化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确保重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要健全完善困难企业差异化处置机制,按照“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要求,对具有经营价值的困难企业尽可能进行重整救治,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实现优质危困企业“涅槃重生”;对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妥善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和企业债务处理等工作,让“僵尸企业”尽快退出市场,淘汰落后产能。对涉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案件,要建立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及时审查、快速立案,依法审理、高效执行,努力缩短诉讼周期。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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