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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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入住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加大对老年人精神护理的力度,鼓励子女及家属经常到福利院探望老人,市社会福利院探索实行“奖孝金”制度。
该制度规定,两个月内子女看望老人累计超过30次(含30次),给予200元“奖孝金”;两个月内子女看望老人累计超过20次(含20次),给予100元“奖孝金”;两个月内子女看望老人累计超过10次(含10次),给予50元“奖孝金”。“奖孝金”每两个月发放一次,可以在次月交纳老人相关费用时抵用。市社会福利院推行这项制度将会让老人有了更多与子女相聚的机会,切实得到亲人们的更多关怀,进一步弘扬了中华孝德文化,提高民众的道德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敬老爱老的氛围。 记者 刘庆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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