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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好人”巧立名目发补贴——高新区某镇卫生院党支部原书记、原院长周某某案例剖析

2018-03-13 10:05:00 来源: 聊城市纪委监委 作者:

  巧立名目,为职工发放小儿洗浴补贴、入园儿童查体补贴、传染病补贴、疫苗补贴等名目繁多的10种补贴——高新区某镇卫生院党支部原书记、原院长周某某没有想到,因为自己“为大家着想”,“好心”发放补贴,触碰了纪律红线,受到党纪处分。

  2017年6月,高新区巡察办巡察时发现,某镇卫生院存在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问题线索移交后,高新区纪工委立即开展调查。

  周某某长期在基层卫生系统工作,为人老实、本分,工作认真、踏实,与同事相处也很融洽,是大家公认的“老好人”。2007年,周某某被提拔为某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卫生院一些科室业务较为繁忙,加班加点是常态,有职工向院长周某某提出:“工作任务这么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很辛苦,能不能给发点补贴呢?”

  面对职工的要求,周某某心中清楚:在没有上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是不能随意给职工发放津贴补贴的。刚开始,周某某态度坚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有职工提出发放补贴的要求。周某某动摇了: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同事,一起工作这么多年了,不发的话以后怎么跟他们一起共事呢?最后,党纪意识让步于“人情”和“口碑”,周某某妥协了。

  2015年1月,周某某主持召开院委会,商讨发放补贴事项。周某某提议: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根据职工任务量发放补贴。参会人员没有提出不同意见,提议得以顺利通过。

  2015年2月,镇卫生院发放了一类疫苗接种补贴620元,共5人领取;发放传染病防控补贴200元,共4人领取。看着大家高兴的面容,周某某感到自己“老好人”哲学得到了大家认可,十分“欣慰”。看到职工领取补贴的签字名单,周某某侥幸地认为:每人也就领取几十块钱甚至两三百块钱的补贴,数额不大,应该没什么事,不会被查到。直到2016年2月,该院分5批为部分职工发放各类补贴共计9997.3元。

  党内没有纪外地,违纪没有挡箭牌。违规发放补贴触碰了“红线”、闯进了“雷区”,所谓的“数额少”“调动工作积极性”都不能成为违规发放的挡箭牌。作为单位的“一把手”,周某某党规党纪观念淡薄,老好人思想严重,最终把自己送上了违纪的道路。2017年11月,该镇党委将周某某上述违纪行为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高新区卫计局给予其撤职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被全部清退收回。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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