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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公布1月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涉聊城13家医院

2018-02-11 16:5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聊城2月11日讯 近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8年1月份全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大众网记者从行政处罚案件中涉及聊城药品处罚名单中发现,聊城13家医疗卫生单位名列其中。

  聊城市中医医院当事人使用的前胡经抽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东昌府区食药监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811.25元、没收违法所得168.75元的行政处罚。

  聊城市脑科医院销售劣药,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产品合计113875.76元的处罚。

  聊城市光明医院经营使用的中药饮片金钱草经抽检不合格,东昌府区食药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药品共计621元处罚。

  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医院经营使用的中药饮片青果、前胡经抽检不合格,东昌府区食药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涉案药品共计907.49元处罚。

  聊城市人民医院劳动服务公司便民售货亭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东昌府区食药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对其处没收违法所得365元,没收非法财物、罚款4380元行政处罚。

  聊城市人民医院第二分院当事人使用的金钱草经抽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东昌府区食药监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212.125元、没收违法所得77.875元的行政处罚。

  山东好美思康宁大药店有限公司聊城十七店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东昌府区食药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其处罚款304元,没收步长脑心通胶囊3盒,步长头痛宁胶囊2盒的处罚。

  聊城五洲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第二连锁店当事人经营的前胡经抽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东昌府区食药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274元、没收违法所得26元的行政处罚。

  聊城市机械电子医院销售劣药,东昌府区食药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对其处没收违法所得21.3元,没收非法财物、罚款425元处罚。

  另外,冠县食药监局对冠县5家基层卫生室涉及购进药品没有真实、完整购进验收记录行为进行了警告、罚款等处罚。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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