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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实施保障元旦、春节期间洁净型煤稳定供应意见

2017-12-28 09:37: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从聊城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针对今年工作变化和煤炭市场形势,为确保冬季清洁煤炭稳定供应,根据国家和山东省关于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有关通知要求, 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提高政治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当前随着全市大力实施冬季清洁供暖工程,能源供给结构也发生一些变化,民用洁净型煤的使用逐步由过去的重点推广转变为重要补充。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第一原则,对集中供暖及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能源覆盖不到的区域,加大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力度,配套推广节能环保炉具,采取各种措施,全力做好群众冬季供暖保障工作。

  加强应急保障,切实做好洁净型煤稳定供应。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上级关于冬季取暖的政策要求,对2017年采暖季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要积极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加强对居民安全使用洁净型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的宣传指导。要加大洁净型煤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劣质煤销售,确保洁净型煤符合质量标准。要加大对7家洁净型煤加工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兑现不积极、影响群众冬季取暖的行为。要进一步完善洁净型煤配送网点,确保及时稳定供应。各供应企业应顾全大局、服从调度、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煤价,确保居民冬季取暖需要。

  开展执法排查,全力打击取缔劣质散煤销售。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2016年,取缔了散煤经营户696家,2017年取缔了散煤经营户370家。去年,推广了洁净型煤61万吨,基本实现了禁燃区外农村地区洁净型煤全覆盖的任务目标,有条件做好洁净型煤供应工作。所以,取缔不符合环保和质量要求的散煤经营是不可动摇的政策。市、县两级工商部门要继续加大打击取缔力度,要对经营劣质散煤的重点乡镇、重点村进行重点督导,对散煤经营点实行“两断三清”,彻底清除经营设施, 坚决防止劣质散煤经营死灰复燃,切实巩固已取得的成效。

  加强督导考核,确保洁净型煤推广工作落到实处。年终将至,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加大力度,全力推进,努力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并于2018年2月底前,委托第三方对本辖区2017年洁净型煤推广数量进行审计。市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审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依据;未开展审计的不予认可。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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