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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供水、供热,今年聊城立法件件关乎民生

2017-12-15 09:11:00 来源: 聊城晚报 作者: 张洁

  “在停车收费上,规定停车收费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遵循同一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停车的原则,确定差异化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供水单位不得擅自停水。确需暂停供水或者降低供水压力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连续停止供水超过24小时的,应当采取紧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新建燃气用户户内燃气设施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定,同时设计、安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新建住宅小区燃气用户户内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设计、安装、维护,所需费用纳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依据停供时间减收相应热费。”

  ……

  2017年,随着我市立法工作的展开,停车、供水、燃气、供热,这一条条关于民生的问题,在聊城都将有法可依。

  今年10月实施的《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是聊城市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出台的首部地方政府规章,旨在解决停车“难”“乱”“贵”等诸多问题,满足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第一部关于城市供水管理的政府规章——《聊城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也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聊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聊城市城镇供热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已通过立法听证,近日将正式出台。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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