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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

2017-12-07 10:54: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李军

  近日,《聊城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经聊城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法规案的修改和审议工作,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聊城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草案》共7章81条,在整体框架上,第一章是总则,第二章是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第三章是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是水城特色保护,第五章是监督检查,第六章是法律责任,第七章是附则。
  突出城市独特风貌,加强水城特色保护。一是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突出"城、市、河、湖"有机融合的水城特色。二是明确市中心城区范围的规划编制管理,应当突出以古城、东昌湖、京杭大运河、徒骇河、大小礼拜寺街、米市街等为主体的城市独特风貌。三是规定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遗址和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规划,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四是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城市旧区的改造,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
  规范规划审批程序,加强规划监督管理。一是提出了规划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制度。二是规定了免于办理规划许可证的情形。《草案》明确了七类工程在开工前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明确了“一书三证”的有效期限。针对规划许可后不开工建设、造成土地资源闲置等问题,《草案》规定“一书三证”和规划条件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四是对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变更进行了规范。五是确立了日常巡查和评估制度。
  统筹协调空间发展,提升城乡规划水平。一是理顺了各层级规划的编制主体和报批程序。《草案》对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备案等,作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二是提出了要编制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推动多规合一。三是强化了城市设计要求,并规定了城市设计与城乡规划要相互衔接。四是提升了乡规划的法律地位。
  细化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为严厉打击各种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增强城乡规划的严肃性,需要对上位法规定的法律责任进行细化和补充,加大处罚力度。《草案》依法加大了对规划编制单位的处罚力度;增加了未按照规定进行配套建设、未设置公示牌、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基准,增加了四种依法拆除的情形。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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