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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齐鲁乡村之星名单出炉 聊城10人榜上有名

2017-11-14 17:0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晓

  大众网聊城11月14日讯(记者 侯晓)11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17年度齐鲁乡村之星名单的通知》。本次共有149人入选2017年度齐鲁乡村之星名单,其中,聊城市张孟光、宋青福、方先运等10人榜上有名。

  当选2017年齐鲁乡村之星的聊城10人名单分别为:张孟光(东昌府区斗虎屯镇北张村)、宋青福(莘县柏庆种苗专业合作社)、方先运(阳谷县先运辣椒专业合作社)、薛庆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顾官屯镇马海村)、韩振成(冠县柳林镇北街村)、马廷方(莘县观城镇西马沟村)、常传华(茌平县杜郎口镇鲍庄村)、刘明勇(高唐县一诺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韩子庆(临清市先锋街道办事处孟店居委会)和高怀宝(冠县兰沃乡蔡庄村蓝天果品专业合作社)。

  "乡村之星"是指在农业生产一线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道德品质高尚,社会担当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或一技之长,为推动当地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据了解,齐鲁乡村之星每2年选拔一次,每次人数不超过150名,管理期限为4年。齐鲁乡村之星在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省政府津贴1000元。津贴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实行动态管理,齐鲁乡村之星在管理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偷税漏税和环保责任等问题,或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群众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齐鲁乡村之星的,经省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核实,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资格,同时停止相应待遇。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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