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张令可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聊城市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8月17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东昌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聊城市2016年财政决算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王连申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聊城市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聊城市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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