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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开展群众艺术优秀作品评选工作

2017-07-19 13:50:00 来源: 聊城日报 作者: 张英东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文广新局获悉,山东省文化厅日前向我市发出《关于征集全省群众艺术优秀新创作品的通知》,根据文化部及我省关于文艺评奖有关规定,我市开展群众艺术优秀作品评选工作。

  根据活动要求,参加评选的作品,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民族时代精神和山东地域特色。坚持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公益性相统一,突出群众文艺作品贴近群众、生动鲜活、短小精悍的优势和特点,着力增强作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评选对象为群众文化工作者和群众文艺爱好者创作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类作品。初选报送时间截至7月31日,各市文广新局、省直相关单位作为参选对象申报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或本系统申报作品的资格审查、选拔推荐和集中报送。

  此外,省文化厅将选拔每个门类10件左右作品,在2018年山东艺术节期间组织全省优秀新创群众文艺作品汇演,选拔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四个门类各5件作品,命名为山东省群众艺术优秀作品,入围我省下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备选作品。 (记者 张英东)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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