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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社保缴纳方式公布

2017-06-27 17:19: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杨淑君

  (原标题:聊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社保缴纳方式公布)

  记者从聊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至2019年年底,继续执行鲁政发〔2006〕92号文件规定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过渡政策。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按照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3179元—5296元)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60%基数和100%基数的缴费金额见附表。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杨淑君

  2017年度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比例及金额

聊城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社保缴纳方式公布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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