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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法官巧劝架 “冤家”变“亲家”

2017-05-03 11:59:00 来源: 聊城晚报 作者: 赵艳君

  2016年,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25件,审结案件325件(含旧存5件),结案率为100%,均在审限内审结;全部案件中判决24件,撤诉301件,撤诉率为92.6%,取得了明显成效。

  究其原因,为妥善处理此类案件,一方面通过庭前分析案情和证据、介绍同类案件判决结果等方式,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采取“变侵权为合作”的思路,向原被告阐述合作共赢的理念,主持原被告双方庭前对涉诉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这样,原本看上去关系“剑拔弩张”的一对“冤家”,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使九成以上的侵权官司最终以“双赢”局面收场。

  178件侵权纠纷

  166件全部庭前和解

  2016年,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178件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KTV经营者侵害放映权纠纷案件。

  因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著作权系授权取得,每首歌曲均有各自的著作权人,如按期开庭逐一比对正版和涉案侵权歌曲,正常情况下每天仅能比对10首曲目,显而易见,案件的审理难度大、用时长,审判效果和审限均受到影响。

  为妥善处理此类案件,办案法官一方面通过庭前分析案情和证据、介绍同类案件判决结果等方式,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另一方面采取“变侵权为合作”的思路,向原被告阐述合作共赢的理念,主持原被告双方庭前对涉诉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最终,通过支付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的方式,化侵权为合作,最大限度发挥调解解决纠纷的优势,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

  结局也的确让人欣慰——在办案法官和合议庭的努力下,166件案件全部庭前和解,以撤诉方式结案,大大减轻了审判压力,缩短了审限。

  对此,有人戏称,法官巧劝架,一对“冤家”喜变“亲家”。

  巧用案件关联

  减轻审判压力

  有资料显示,随着越来越多的创新主体参与到维权队伍中来,除传统的动漫形象、日用品厂家等权利人外,保健品企业、歌词作者、种子公司、教育咨询机构、手机和汽车配件厂家也纷纷加入维权行列。关联案件数量占比较大,涉及当事人众多、影响面广。

  这其中,商品零售领域多关联案件,涉及产品多为油品、酒类、药品、家用电器、玩具等与普通消费者密切相关的商品。

  5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闫滨介绍说,对于关联案件而言,由于原告同一且据以起诉的证据基本相同,对于该类案件的审理,其同样采取“变侵权为合作”的思路,向原被告阐述合作共赢的理念;对于是非明确且被告拒不调解的,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恰当运用到类似案件中,带动关联案件的调解。

  比如,在受理的10件临沂某工艺品有限公司诉聊城某大型超市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件中,办案法官主持原被告庭前对涉诉纠纷达成和解协议,并就动漫形象的后续许可使用达成一致意见,大大减轻了审判压力,缩短了审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受理的13件厦门某光学有限公司诉聊城市多家眼镜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中,因被告庭审时提供的主要证据基本一致,且有“抱团”应诉的倾向,对于此类案件,采取“判一促调”的方式予以化解,通过判决促成其他案件调解,以撤诉方式结案。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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