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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须持证上岗

2017-03-30 16:52: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原标题:聊城: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须持证上岗

  齐鲁晚报聊城3月28日(记者 王尚磊) 在学校周围乱停的食品摊点,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还有可能给学生们的饮食带来安全隐患。记者从聊城市食药监获悉,按照新出台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今年6月起,要求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这意味着学校周边不少小吃摊或将集中消失或转移。 

  “煎饼果子、肉夹馍、烤鸟蛋。”每逢上下学,城区不少幼儿园、中小学门口都聚集着不少流动食品摊点。“孩子身上都有零花钱,看到了就买来吃。”另外摊点上的各式各样的零食成为孩子们的最爱,也成为家长最为担心的问题。记者注意到,这些早点摊前的顾客除了学生,还有很多上班族,有些上班族买了饭匆匆挤上公交车。 

  记者了解到,在新规没有发布前,城管执法部门和食药监部门也在日常巡视过程对校园周边的小吃摊点进行过宣传教育,告知摊主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提高他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意识。“对摊点的整治要从疏堵结合的理念入手,在整治过程中重点加强对摊贩们的引导,将他们合理安置到集贸市场周边,缓解对校园周边交通和食品安全带来的压力。”执法部门表示,在学生放学的高峰期,目前执法人员已加强对校园周边的巡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已经接到6月1日正式实施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之后会有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条例》内容进行相应工作安排。记者了解到,新条例规定,在管理模式上坚持宽进严管,降低准入门槛,实行便捷的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等信息。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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