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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东昌府区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带编人员

2017-03-29 10:14: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原标题:聊城:东昌府区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带编人员

  齐鲁晚报讯 28日,中共东昌府区纪委机关及东昌府区委组织部联合对外发布公告,为充实巡察工作机构工作力量,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拟从区直行政部门公务员中,连人带编选调11人补充到区委巡察工作机构。

  选调条件和范围为,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因巡察工作需要,须能够承担出差和夜间陪护任务;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之后出生);东昌府区区直行政部门(不含政法部门)中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与市委管理的现职副县级以上干部,区直部门(单位)、镇(街)党政现职主要负责人,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等关系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报名时间为3月29日—30日,报名地点在东昌府区委8520房间。报名需要提交《东昌府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并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所在单位推荐信;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同底证件照4张;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结束后,如报考人数未超过选调人数2倍,按照1:2的报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

  选调采用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依次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对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时,重点查阅考察对象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选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齐鲁晚报 记者 张跃峰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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