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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落实养驴扶贫政策:每新生一头驴驹补贴1200元

2017-03-28 17:11:00 来源: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作者: 杨淑君

  日前,聊城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养驴扶贫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合作社,每新生一头驴驹补贴1200元。

  据悉,为促进全市肉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聊城养驴扶贫工作,根据聊城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畜牧、扶贫、财政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尽快开展全市养驴扶贫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通过有关政策落实,提高养殖户的积极性,稳步推进母驴适度规模养殖,增加基础母驴饲养数量,为完善肉驴体系、扩大母驴群体、增强养驴扶贫内动力提供基础支撑。

  根据此次落实养驴扶贫有关政策的实施内容,参与扶贫的养驴场(户)、合作社,以每饲养20头育肥驴或10头母驴带动1个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为享受驴驹补贴政策的最低标准,每新生一头驴驹补贴1200元。养殖场(户)、合作社要优先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场务工,优先收购贫困户的草料、秸秆,并保证给予带动的每个贫困人口不低于山东省设定的贫困人口最低收入标准的收益。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养殖母驴的,不限制头数,每新生一头驴驹补贴1200元。2016年起单个养驴场年度获得新生驴驹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政策落实实施程序,首先由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报乡镇进行初审后,交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复核通过后,上报至市畜牧兽医局进行核查后备案,并对核查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4月5日前,各县(市、区)须将2016年度下半年参与扶贫的养殖场新生驴驹核查数等有关数据上报至市畜牧兽医部门。(记者 杨淑君 通讯员 邹宁 何飞)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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