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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山东省高院受理于欢故意伤害案

2017-03-26 11:2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贺辉

  关于于欢故意伤害一案的情况通报
  大众网济南3月26日讯 今天上午,大众网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于欢故意伤害案(即部分媒体所称的“刺死辱母者”案)已由山东省高院受理,目前合议庭正在全面审查案卷。
  山东省高院通报称,于欢故意伤害案由聊城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此案,已依法组成由资深法官吴靖为审判长,审判员王文兴、助理审判员刘振会为成员的合议庭。现合议庭正在全面审查案卷,将于近日通知上诉人于欢的辩护律师及附带民事诉讼上诉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的代理律师阅卷,听取意见。接下来,山东省高院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审理。(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孙士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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