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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上“年轻”十岁 聊城老夫妇作了难

2017-02-20 11:17:00 来源: 聊城晚报 作者: 赵宗锋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赵宗锋 通讯员 殷乐乐)2月16日,在高唐县公安局人和派出所户籍室内,市民李小菊从户籍民警张贺伟手中接过一本崭新的户口本,激动地说:“民警为我更正了户口年龄,这下我可放心了,再也不会因此睡不着觉了。”2月17日,感动民警的大力帮助,敬老院有关负责人又带着李小菊的老伴儿张道新,专程给民警张贺伟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让一对老夫妇“睡不着觉儿”的,其实是一个老难题。

  2月13日,人和辖区前张村村民李小菊来到人和派出所户籍室,向户籍民警张贺伟反映,自己的真实出生日期是1957年10月4日,而户口本上却是1967年10月4日,这给自己的生活造成诸多不便。

  张贺伟于当日到前张村进行走访调查发现:多年以前,张道新与李小菊二人,在李小菊的老家云南结婚后,来到高唐定居。当时李小菊的户口由云南省迁来的过程中,李小菊的出生日期被原村委会错报为1967年10月4日。现在张道新、李小菊夫妇已经移居到人和敬老院,而因为李小菊户口上的年龄问题,给她的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民警还同时了解到,张道新和李小菊存在智力障碍,两人年事已高,腿脚也不太方便,加上膝下无儿无女,往来派出所非常不容易。

  了解情况后,张贺伟迅速将对李小菊的核实材料进行整理,履行正常手续,落实相关材料后,及时向县公安局进行汇报,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利用三天的时间,为李小菊解决了户口年龄与事实不符的问题。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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