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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天597起 聊城“酒司机”被查前后都经历了什么?

2017-02-16 09:04:00 来源: 聊城新闻网 作者: 刘亚杰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自春节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对酒后驾驶行为实施了高压态势,截至2月12日,在为期10天的行动中,全市共查获酒醉驾597起,其中醉驾3起。

  不少人或许很好奇,这些“酒司机”在被查前后究竟经历了什么?

  为了让大家清楚地认识酒驾的代价,民警为我们梳理了一下。希望大家不要以身试法。

  首先,这些司机肯定涉嫌酒后驾驶。

  其次,遇到了路面设点检查。据了解,交警会根据情况设点查车,时间不确定、地点不确定。不要想着侥幸躲避,说不定转个弯就会遇到。

  呼气检测酒精含量。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的,对驾驶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呼气酒精检测,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100毫升且不足80毫克/100毫升的,确定为酒后但未达到醉酒标准,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扣留当事人驾驶证,对当事人依法处理。

  涉嫌醉驾的,带去医院抽取血样。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达到80毫克(含)/100毫升以上的,或者拒不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的,将会被带去医院抽取血样,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带回做笔录。在醒酒室进行约束性醒酒,确认涉嫌醉驾的驾驶人酒醒后,进行询问,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或者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依法提起诉讼。

  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拘役、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拘役、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悉,此次交通安全大整治为期一年,是对去年道路交通查违除患“亮剑”行动的巩固和深化,将采取8项措施合力出击。立足国省道、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农村道路四大战场,用足法律手段,严查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超员、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挑战秩序“底线”、突破事故“红线”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交警部门每月还会向社会公告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重点车辆驾驶人,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并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广泛宣传动员交通参与者积极参与,有效打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空间。(全媒体记者 刘亚杰)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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