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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28户

2017-01-20 10:49:00 来源: 聊城晚报 作者: 李小芹

  19日上午,在公布首批6起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例之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孙力还总结了今年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孙力介绍说,为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明显减少、拖欠工资涉及人数和金额明显下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数量显著下降,市县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1号文件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6〕41号)以及《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16〕6号)精神,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活动。

  孙力介绍说,截至目前,此次专项检查活动中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出动156人,共检查用人单位345户,涉及劳动者5.3万人,其中农民工3.8万人(市级专项检查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45家,涉及劳动者0.98万人,农民工0.41万人)。检查领域涵盖了建筑、交通、水利、加工、住宿和餐饮等农民工密集行业。

  在检查活动中,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单位28户,涉及职工0.12万人、工资额433.5万元,其中农民工0.11万人,涉及金额399.1万元。对查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工资391.2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374.5万元,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80.2万元,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孙力说,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规定,依法办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将移送公安机关。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企业,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记入违法失信黑名单。(全媒体记者 李小芹)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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