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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驾车乱开远光灯!罚款一百元

2017-01-19 15:0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传胜

  大众网聊城1月19日讯(记者 王传胜)驾车乱开远光灯现象,在聊城较为普遍。1月19日,聊城市首部地方立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颁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立法对于此类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再不可任性而为!

  按照规定,禁止改装、加装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远光灯及其他外部照明装置。禁止在车辆上安装、使用无消声器或者消声器不合格的排气管、高音喇叭、大功率音箱、遮雨(阳)篷以及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违反本规定,在车辆上改装、加装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二百元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二十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人使用远光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违者处一百元元罚款:

  (一)在有路灯照明的城市道路上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二)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三)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一百五十米内不得使用远光灯;

  (四)超车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五)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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