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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聊城1月19日讯(记者 王传胜)电动车日益普及,但驾车人普遍安全意识淡薄,存在乱闯红灯等现象,是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1月19日,聊城市首部地方立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颁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立法对于这类陋习做出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违者处二十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车辆。
(一)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二)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遇有停止信号时停车等候;
(三)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停车让行;
(四)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查看信息;
(五)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违反规定载人、载物。
此外,该条例规定,对于行人闯红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处等行为,可处二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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