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驾车吸烟、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罚款50元

2017-01-19 15:0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传胜

  大众网聊城1月19日讯(记者 王传胜)驾车吸烟、拨打电话、查看信息等现象日益普遍,而又存在安全隐患。1月19日,聊城市首部地方立法《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颁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部立法对于这类陋习做出明确规定。

  大众网记者通过该条例获悉,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违者将给予相应罚款:

  (一)进入导向车道后不得随意变更车道;罚款100元。

  (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罚款100元。

  (三)需要借用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通行的,应当减速,让所借道路内行驶的车辆、行人先行,不得逆向行驶;罚款200元。

  (四)通过有方向指示信号灯并设置待行区的交叉路口时,应当根据信号指示依次进入待行区停车等候;罚款100元。

  (五)不得在学校、住宅小区等禁鸣区域和禁鸣路段鸣喇叭;罚款50元。

  (六)不得有吸烟、穿着拖鞋、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查看信息、翻阅书籍和报刊资料、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罚款50元。

  (七)等待通行信号时,不得允许乘车人上下车辆;罚款100元。

  (八)运输建筑垃圾、煤炭、沙石、灰土等货物,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行驶,并进行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泄漏、遗洒、飘散载运物;罚款100元。

  (九)不得用危险货物运输车牵引车辆;罚款100元。

  (十) 不得在道路上追逐竞驶;处20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不得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罚款100元。

  聊城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3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时,将开启监控抓拍,依法对上述行为进行处罚。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