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将对“公车私挂”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2016-09-29 17:3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袁志威

  大众网聊城9月29日讯(见习记者 袁志威)29日,大众网记者从聊城市财政局了解到,继2011年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清理之后,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了中央和省、市公务用车配备有关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使用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纪律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个别部门(单位)公车挂到个人或企业等名下的问题依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决定在全市开展“公车私挂”问题专项清理活动。

  据悉,此次“公车私挂”问题专项清理活动将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所属单位。主要针对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厅字〔2011〕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将公务用车(包括超标、超编车)挂到单位工作人员、社会自然人、社会法人名下等问题的进行集中清理、排查。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实效。各级财政部门要负责专项清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督促、指导部门(单位)做好违纪车辆的统计上报和专项清理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应清理不清理、应上报未上报的,以及专项清理活动之后仍存在“公车私挂”问题的,将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从快从严查处。对查出的违纪车辆,财政局将与有关部门会商研究后,依据有关规定,统一对违纪车辆进行处理。另外,市财政局也将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单位)的专项清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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