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10家企业因存在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被点名曝光

2016-09-29 14:4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李长振

  大众网聊城9月29日讯(记者 李长振)近日,山东省消防总队在其官方网站上点名曝光自今年4月25日以来查处的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的企业,其中聊城10家企业因存在被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省消防总队点名曝光。

  这10家企业分别是:临清市众成商场,该商场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临清大队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万元。

  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该企业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东昌府区大队处以该单位罚款8千元,个人罚款2千元的处罚。同时该企业还存在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等违法行为,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东昌府区大队对其处以罚款21000元。

  冠县冠州加油站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隐患,冠县消防大队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

  冠县金水桶足浴会馆存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冠县消防大队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

  东阿县雅尚服装有限公司的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 东阿县消防大队对其处以罚款3万元。

  高唐县商博瑞百货超市(鼓楼路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高唐县消防大队责令其停止使用,并处罚款15000元。

  高唐县泰达木业厂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高唐县消防大队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

  东阿县亿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室内装修材料未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逾期未改,东阿县消防大队对其处以单位罚款10000元,个人罚款1000元。

  聊城市智慧园食品有限公司的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高唐县消防大队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

  聊城金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法造成火灾事故,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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