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户口迁移政策放宽 基本公共服务共享

2016-08-25 09:23:00 来源: 聊城日报 作者: 曹天伟

  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为加快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聊城市于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用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吸引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成为“新市民”。

  聊城市将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在聊城市市区(包括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临清市市区、县政府驻地和其他建制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含离异)、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以及各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急需引进的人才等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正式录(聘)用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进城后“待遇”问题,聊城市也出台多项举措,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在就业方面,完善城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推进农村职业教育,落实扶持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贯彻同工同酬原则,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公平、稳定、充分就业。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曹天伟)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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