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兆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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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 查 通 报
2020年11月22日07时54分许,在政通路与滨湖路路口处,一辆银灰色电动四轮车沿政通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滨湖路路口处向南转弯时与右侧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伤,肇事后电动四轮车向南逃逸。事发后民警调取周边及沿线监控,已锁定肇事车辆。为尽快破案,高唐交警现公布该肇事逃逸车辆特征视频和图片,面向广大群众征集破案线索。肇事逃逸是十分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为维护每位交通参与者的生命安全与合法权益、创造高唐良好的法治环境,望知情人士积极提供线索,提供线索有效者,高唐交警大队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同时奉劝肇事者主动到高唐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联系电话:17606357152 06353990050
高唐交警大队
2020年11月26日
肇事逃逸车辆特征照片:
略微模糊的肇事逃逸嫌疑人面部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款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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