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广州洗衣店洗涤出问题最高赔洗涤费20倍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成希   2013-03-29 09:26:00

  洗衣店洗坏或丢失衣物须赔偿20倍洗涤费,未达到洗涤标准应给予免费返工;逾期交付衣物,每逾期1天须按每件2元计付违约金给顾客;顾客逾期领取衣物15天后,每逾期1天须向经营者支付每件1元的保管费,逾期超过90天经营者有权作无主衣物处理。昨日下午,广州市工商局和广州市洗衣洗涤行业协会联合召开了《广州市衣物洗涤服务合同》和《广州市工衣制服与布草洗涤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会,向全市洗衣洗涤服务业推广使用上述两种合同示范文本,广州市2309家洗衣店将全面使用此项格式合同,这在全国尚属首次。广州市工商局巡视员刘勇、市经贸委、市消委会、市洗衣洗涤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以及企业、消费者代表等出席了发布会。

  2309家洗衣店将全面推广格式合同

  昨日,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洗衣洗涤业是民生服务的重要行业,广州市的洗衣洗涤服务也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据工商部门不完全统计,全市洗衣店、干洗店、洗衣洗涤服务公司的数量达1095家,如包括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洗衣、干洗、衣物洗涤服务的企业、个体户,则总数达2309家。

  对洗涤过程,我国没有相关标准可以遵循,完全靠行业自律。针对洗染业,最主要的法规是《洗染业管理办法》,由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发布,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人员解释,但是在相关的实践过程中,这部法规条文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比如该《办法》并没有对干洗油的清洁程度给出明确标准,究竟干洗油用多少次需要蒸馏,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空白,工商部门不便于查处。消费者在洗涤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又很难维权,比如经营者收取衣物时,图省事免去检查或对衣物存在的问题(如油渍、破损)口头向消费者指出,不做文字记录,出现损坏衣物争议时,经营者与消费者往往各执一词。消费者送洗的衣物被损坏,经营者往往推卸责任,辩称是衣物本身的质量问题所造成而拒绝赔偿。

  广州市洗衣洗涤行业协会会长卢志基介称,广州市工商局和行业协会将在广州2309家洗衣店全面推广这项格式合同,广州市洗涤行业将得到规范。以前行业协会出台的行业规定属于民间商会(或行业组织)、民间法学会制定的商业惯例为内容的实体法律文件范本,对商家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但是这项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即法律效力。

  逾期超过90天经营者有权没收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这次推广使用的合同示范文本引入“议价洗涤”和“非议价洗涤”的概念。顾客送洗衣物时,可以选择议价洗涤服务或非议价洗涤服务。如果是一般衣物,顾客可选择非议价洗涤服务,经营者按非议价服务的标准收取洗涤费。对于贵重衣物或有特殊纪念意义的衣物,顾客则可以选择议价洗涤服务,由经营者与顾客对衣物进行估价并确认,双方根据衣物洗涤的难度和风险的大小,按照衣物估价10%至20%的范围协商确定洗涤费的金额,如衣物丢失则经营者按估价金额赔偿。这样可以让顾客在需要衣物洗涤服务时有所选择,能够得到自己所需要的洗涤服务。

  合同还明确了衣物在洗涤后出现质量问题或衣物遗失的赔偿范围。根据2012年7月19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与广州市洗衣洗涤行业协会联合发布的《广州市洗衣洗涤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的规定,在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了衣物洗涤后出现质量问题或遗失时,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如非议价洗涤服务,在洗涤后出现质量问题或遗失衣物,经营者应予洗涤费1至20倍不等的赔偿。这样能够方便快捷解决赔偿问题,操作性强,为双方节省时间。

  合同示范文本约定,顾客和经营者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州市洗衣洗涤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协商解决。该争议解决办法自去年发布以来,在解决消费争议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行业协会引导经营者以最快捷的方式来承担衣物洗涤后出现问题的赔偿责任,也为顾客和经营者双方解决节省时间,使顾客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成希

  实习 廖舒雯

  通讯员 叶华新 黄向东

徐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