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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新学期东昌府区所有小学都将开展课后服务

2019-08-30 10:32: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程洽洽

  大众网·海报新闻聊城8月30日讯(记者 程洽洽)8月29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等4部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新学期开学后,辖区内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将在开学后立即开展课后服务,切实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问题。

  以下为意见主要内容:

  服务时间:上学日下午放学后不低于一小时进行。

  服务内容:结合东昌府区实际,本着“服务性、长期性”原则,组织学生开展自主阅读、体育运动、社团活动、做作业,有条件的学校可开展艺术、科普、以及户外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服务形式:

  坚持“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采取“学校组织、班级汇总、统筹分组”的方式开展。课后服务由东昌府区政府组织推动、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牵头负责。

  各学校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按照“一校一方案”的原则,组织实施并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管理。以班级为单位统计有需求的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兴趣特点,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进行。

  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告知书,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

  学校师资力量、实施条件不足的学校,可通过发展社会志愿者、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引进第三方开展课后服务的,成立由家长委员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准入评审小组,民主决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人员或机构,学校无偿提供场地及相应资源,降低服务成本。

  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场所、设施等资源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积极发挥家长作用,鼓励家长自愿参与学校课后服务。

  经费筹措:

  按照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应保障公益属性,采取服务性收费予以补充的,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听取社会和家长的意见,制定收费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部免费。

  课后服务收费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社会志愿者补助、第三方服务购买等课后服务合理性、必要性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教职工激励:

  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在参与课后服务给予收入奖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评先评优奖励机制,将参与课后服务工作量、教研创新等情况纳入教职工工作评价考核,切实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积极性。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推进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各学校要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工作机构,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课后服务收费的指导和监管;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财政资金的筹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核定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绩效工资总量。要进一步指导学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目标时限、落实工作责任。

  提升服务质量。各学校要做好监督管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内容、质量规范和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管理、质量管理,防范风险隐患。引进第三方服务的,要加强对引进环节、服务质量及内容的监管,严禁夹带商业活动。

  加强督导考核。把课后服务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各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导考核,切实将课后服务工作办好办实。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任何学校不得利用课后在校时间集体上课,要加强学生活动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督查,对借机进行集体教学、补课或乱收费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共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牛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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