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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在禁燃区域 酒店宾馆不得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服务

2019-01-16 08:26:00 来源: 聊城日报 作者: 张洁

  为了增加喜庆气氛,很多新人都喜欢在举办婚礼时燃放烟花爆竹,而承办婚宴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往往也都予以配合。不过,这种行为今后在聊城将被禁止。《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酒店、宾馆不得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如果酒店未履行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对燃放烟花爆竹者“视而不见”的话,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顾客燃放鞭炮,酒店被处罚

  1月11日7时30分左右,东昌府公安分局聊大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湖南路与柳园路路口的某酒店附近,有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并固定相关证据,同时依法将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刘某举、刘某森及该酒店负责人李某唤至聊大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1月11日,违法行为人刘某举、刘某森二人在帮其亲戚到湖南路柳园路路口某酒店迎亲时,在该酒店出入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审讯,刘某举、刘某森对其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东昌府公安分局根据《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举、刘某森分别行政处罚罚款500元。

  《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从事庆典、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第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提供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服务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因此,东昌府公安分局对该酒店作出了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酒店应主动说“不”

  宾馆、酒店是烟花爆竹燃放比较集中的场所。据了解,《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大多数酒店都做到了主动向前来预订婚宴的准新人宣传禁放政策,指导他们签订举办婚礼时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倡导文明婚俗。保安人员如果发现有燃放的,也会第一时间进行劝阻。记者在市区另一家酒店了解到,除了在婚宴合同中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酒店为了照顾大众情感,在婚宴餐厅内还专门准备了电子鞭炮,免费供客人使用。

  1月8日中午,兴华路一家酒店在举办婚宴,记者看到酒店准备了电子鞭炮代替传统鞭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接到了社区、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通知,今年明令禁止放烟花爆竹,所以酒店专门采购了电子鞭炮用于替代传统烟花爆竹。“目前,酒店的婚宴大多数是去年就已经定下来的,基本上消费者都能理解,挺配合的,当然也有个别长辈不满意,我们都会让家属帮忙劝说。”大堂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目前打电话来咨询婚宴、喜宴的消费者,他们也都会提前告知这个情况。

  那么,一些不在主干道或者主城区,位于居民住宅区附近的酒店和餐馆能否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呢?为此,记者以预订婚宴、寿宴、生日宴为由,对位于居民住宅区的四家酒店进行了咨询,令人欣慰的是,这四家酒店都表示不允许放烟花爆竹。

  提前告知 防患于“未燃”

  “买电子鞭炮,环保还有气氛,而且价格比放鞭炮还便宜,要不我帮你上网搜搜?”1月7日,听说社区居民李群正在准备婚礼,高新区天津路社区支部委员张子华立即登门祝贺,并宣传禁放政策,为当事人文明办喜事出谋划策。

  随着禁燃禁放工作的开展,我市各小区都张贴了禁燃禁放倡议书和醒目的宣传标语,街道、社区也都加强了政策宣传。按网格划分,入户对辖区居民进行禁燃禁放的宣传劝导,将还打算过节放鞭炮的居民劝到“没想法”为止。

  市民政局也已积极部署执行了禁放规定,全力做好养老机构、婚姻登记处、婚庆公司、殡仪馆等婚丧嫁娶相关从业单位的禁燃禁放落实工作。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以电子屏幕、宣传单、宣传展板、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内容,同时宣传倡导新人婚事新办、文明节俭。统一印制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在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时,随着结婚证书一并发到每位新人手中。此外,我市还把殡仪馆、公墓设定为禁止燃放的重点单位,在做好主动告知的同时,在入口处加强对进入馆区、墓区的人员和携带物品的管理,对烟花爆竹、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通过鲜花置换或者没收等方式杜绝进入。(记者 张洁 通讯员 付延涛)

初审编辑:孙海燕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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