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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礼让行人!聊城开发区交警一年开出9334张罚单

2018-09-29 08:47:00 来源: 大众网聊城频道 作者: 侯晓

  行人横过马路,机动车辆主动让行。大众网记者 侯晓 摄

  市民手推婴儿车过马路,机动车提前减速停车,等待行人通过。大众网记者 侯晓 摄

  不少非机动车辆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有待提高。大众网记者 侯晓 摄

  大众网聊城9月29日讯(记者 侯晓)针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从去年10月1日开始,聊城市开发区交警部门正式启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日前,大众网记者从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获悉,至今差不多一年时间,开发区交警部门共开出9334张不礼让行人罚单。

  从交警提供的数据来看,斑马线是机动车不礼让行为处罚最多的地点,多集中在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的区域,如居民区、商业区、医院、学校等区域。尤其在上下班或上下学特定的时间段,是机动车收到不礼让行人罚单的高发期。从受罚车辆类型来看,私家车占半数以上,出租车、公交车等占少部分。

  据开发区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中队长张瑞文介绍,从时间段上来看,由于聊城首次启用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系统,多数机动车对礼让行人规则不熟悉,使得前半年处罚率相对较高。但随着宣传力度的逐步加大,车主逐渐适应规则,“车抢人”不文明现象得到有效改观,后半年处罚率明显下降。

  “按照开发区路面上的机动车流量来计算,9334张的罚单处罚量实际上并不大,仅占车流量极小的比例。”张瑞文说。根据开发区交警部门粗略统计,在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的区域,机动车辆礼让率还是很高的,可达到90%以上。而且,倡导文明礼让行人一年来,未出现因不礼让行人导致重大交通事故。

  同时,大众网记者随机走访城区几处人流量和车流量较大的区域发现,尽管还存在私家车与行人抢行的现象,但多数机动车都能做到文明礼让。9月28日下午4点30分,在东昌路与二干路交叉口附近一未安装监控和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处,一位市民手推婴儿车准备过马路,一辆小货车提前减速并停车礼让。

  与此形成较大反差的是,倒是不少行人安全意识欠缺,尤其是电动车,不遵从交通信号灯指示,随意横穿马路,机动车辆被迫急停的现象时有发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大众网记者注意到,在二干路东昌路小学区域,非机动车道明明有足够的空间通行,但不少电动车依然占据机动车道行驶,让人不禁捏把汗。

  “遵守交规,礼让斑马线,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不仅仅是机动车辆,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也应该积极践行文明出行,养成遵守交规的好习惯。我认为,礼让斑马线应该是双向的。”在城区一家企业担任行政主管,有8年驾龄的市民张先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延伸阅读:

  1、哪些情形受处罚?

  ①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斑马线)时,未减速行驶,处50元罚款,记3分;

  ②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斑马线)时,未停车让行,处50元罚款,记3分;

  ③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马路时未避让,处50元罚款,记3分;

  除电子监控外,以上三种受罚情形同样适用于路面执勤交警。

  2、哪些情形要礼让?

  相邻车道让行:当行人未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1车道可通行,2车道应礼让;行人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1、2车道都应礼让。

  相邻车道让行:行人未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2车道可通行,1车道应礼让;而当行人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1、2车道都应礼让。

  路口右转让行:当人行横道信号灯变为绿灯,行人通过时,1、2、3、4车道右转的机动车都需要让行。

  路口左转让行:一旦左转车道和人行横道同时变为绿灯,那么1、2车道的左转机动车就需要让行行人。

  双向六车道情况:行人已经通过3车道,那么3车道的车辆可以通过,1、2车道的车辆需停车让行。

  双向四车道:行人快走到路中央时,3车道的车辆可以通过,1、2车道的车辆需停车让行。

  双向两车道:行人未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2车道可通行,1车道应礼让。而当行人跨越绿化带延长线时,1、2车道都应礼让。

  遇窄路:只有待行人通过后,机动车才能通行。

  (以上内容转自“聊城市城区交警”微信公众号)

  3、哪些情形不违法?

  ①行人在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等候,未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的情形;

  ②机动车所在车道与行人所在车道相隔的;

  ③行人跨越人行道、隔离带、中心线时,跟随第一辆通过人行横道的机动车,连续通行的其他机动车,不认定违法;

  ④机动车在已进入人行横道前,已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再起步时,不与行人产生冲突的;

  ⑤机动车停车避让时越过停车线,未与行人发生冲突的。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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