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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违纪典型问题

2018-09-11 09:34:00 来源: 聊城市纪委监委 作者: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聊城市纪委监委对4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违纪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东昌府区道口铺街道财政所所长李乃峰失职渎职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李乃峰在该街道财务支出报销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单位发生报销无公函公务接待费用、未附清单的办公耗材费用以及假发票入账等问题,涉及金额共计43.23万元。道口铺街道党工委给予李乃峰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青年路街道民政所原所长迟汝芳失职渎职问题。2007年8月,时任青年路街道民政所所长迟汝芳对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辖区内1人违规享受低保待遇,并于2008年3月至2015年9月违规领取低保金1.49万元。临清市纪委给予迟汝芳党内警告处分。

  茌平县杜郎口镇计生办原主任唐永林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唐永林任职期间,出资加盟茌平宇佳物流公司,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杜郎口镇党委给予唐永林党内警告处分。

  东阿县铜城街道经管站原站长张铁军失职渎职问题。2008年至2016年,张铁军任职期间,由于对该街道村级账目监管不力,致使辖区内5村庄截留小麦直补款共计18.43万元,计入村集体账目用于村集体支出或抵顶“三水”费用、承包费等。铜城街道党工委给予张铁军党内警告处分。

  基层站所是党委政府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前沿阵地,是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获得感”。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树牢宗旨意识,严守纪律底线,不断改进作风。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两级党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发挥关键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对基层站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精准发力,同时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对履行责任不力、监管失职的,要从严问责追究,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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