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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全市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4件

2018-05-31 17:17:00 来源: 大众网聊城频道 作者: 李长振

  大众网聊城5月31日讯(记者 李长振)31日下午,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大众网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4件84人,提起公诉81件120人,办理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

  全市检察机关注重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职能,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连续两年开展了 “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等四个专项监督活动。有力保障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办理了辛某某故意杀人案、王某某等故意杀人、绑架案、景某某强奸杀人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

  注重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帮教工作机制,立足区域特点和工作实际,以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为主要工作对象,打造以未检部门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相关部门和家庭密切配合的帮教模式,全市建成5处观护帮教基地,对19名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了帮教,通过心理疏导和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全部顺利回归社会。

  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关爱救助。市检察院与聊城心理医院、聊城大学、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完备的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干预、心理疏导、身体康复、法律援助等工作,形成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长效机制。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6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16万元,体现了未检工作的温暖。

  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办案中严格落实未检特殊程序和特殊制度,开展社会调查81人次,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19人次,亲情会见17人次,被害人救助11人次,法律援助51人次,犯罪记录封存85人次,开展心理疏导、心理辅导75人次。通过开展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方式实现少捕慎捕与矛盾化解的顺畅衔接,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36件58人,及时化解了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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