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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临清市荣获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2018-02-28 16:56:00 来源: 大众网聊城频道 作者: 侯晓

  大众网聊城2月28日讯(记者 侯晓)日前,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名单,全省共11个县(市、区)获此殊荣。其中,临清市榜上有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2017年度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和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评价办法》,近期,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省级试点县(市、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价。

  根据考核评价办法和考核评价结果,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励全省各地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研究决定,授予临清市、淄博市博山区、日照市东港区、诸城市、庆云县、滕州市、乐陵市、新泰市、费县、高密市、郓城县等11个县(市、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临清市于2017年被确定为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单位。工作启动以来,临清市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可谓亮点多多。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省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省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两办文件印发;明确了在全市16个镇办各选取3个村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并在去年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村居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规范操作程序,先后对全市经管人员和全市所有村居村会计进行了业务培训,印发了相关业务指导材料和表格,并且制定并印发了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考核办法,纳入了各镇办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各镇办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也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试点村,各试点村在业务部门和各镇办的指导下,制定了改革决议(草案)。

  不断加强督导调度,临清市定期对各镇办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对工作落后的镇办进行现场督导;去年6月26日,全市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通过典型示范,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明确工作标准,加快工作推进,全市所有试点村基本完成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工作。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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