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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通报4起违纪案件 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2017-09-29 17:1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聊城9月29日讯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9月29日,聊城市纪委、聊城市监察局对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原咨询王怀华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王怀华担任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咨询期间,2013年3月、10月,先后两次借公务活动之机公款旅游,共计报销费用1.04万元。此外,王怀华还存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市监察局给予王怀华行政降级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高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吴英光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1月,高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发放市场运营检测、商贸流通行业检测人员补助资金时,违规扩大范围发放补贴,给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两名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4000元。吴英光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高唐县监察局给予吴英光行政警告处分,并收缴违规发放的补贴。

  莘县第二人民医院公共卫生科副科长江克敬借女儿结婚之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9月,江克敬借其女儿结婚之机,收受其考核管理的9名乡村医生的礼金,共计1800元。莘县纪委给予江克敬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茌平县公用事业管理局法规监察科科长李波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购物卡问题。2017年2月、3月,李波先后两次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价值1200元的香烟和一张金额500元的购物卡。茌平县纪委给予李波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财物。

  通报强调,节日期间,人情来往密集,"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规定,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收送节日礼品礼金,严禁滥发津补贴或节日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借用、调用、换用、占用其他单位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推动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继续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对不收手、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及潜入地下搞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国庆、中秋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纠正"四风"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问责追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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