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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聊城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由420元提升至450元

2017-04-20 17:1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袁志威

  大众网聊城4月20日讯(记者 袁志威)4月20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众网记者从《通知》中了解到,今年,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了450元。

  《通知》规定,2017年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45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原则上全国平均达到180元左右。政策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50%和75%左右,逐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报销比之间的差距。扩大纳入支付的日间手术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定点范围。

  继续加大投入力度,新农合新增筹资中的一定比例要用于大病保险,进一步调整完善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方案。将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促进更多贫困人口从大病保险受益。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集中救治范围覆盖至所有农村参合贫困患者,并将罹患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的城市参合贫困患者同时纳入专项救治范围。支持各地对贫困人口采取“先诊疗、后付费”的政策,对县域内医疗机构垫付的贫困人口报销资金要及时足额予以支付。

  全面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收付费试点,进一步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合患者的覆盖面。将对医疗机构个体的总额控制转变为区域内总额控制,探索开展点数法付费。建立健全支付方式改革联系点工作机制,加强对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评估和总结。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平台全国联网,完善异地就医信息系统建设、补偿政策和管理运行机制。全面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结报,加快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报工作,确保2017年年底前实现新农合转诊住院患者跨省定点就医直接结报。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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