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三年过期 聊城一学员与驾校起纠纷

2016-10-23 09:4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侯晓

  王先生的学员卡上标识为“聊城利民驾校”。

  大众网聊城10月23日讯(记者 侯晓)根据现行规定,驾考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未通过考试将重新交费报名。最近,聊城的王先生很苦恼。由于未在有效期内通过考试,他与聊城利民驾校产生了纠纷。王先生认为驾校方存在责任,驾校方则不认同。

  日前,王先生致电大众网新闻热线0635-8229595反映此事。据王先生讲,2012年底,他通过一名中间人在利民驾校报名,并拿到学员卡参加培训。可半年后,被驾校告知,其报考驾校不是聊城总校,而是莘县分校,必须到莘县练车。 这让王先生感到很疑惑和不满。

  “我在聊城报名,为什么要去莘县练车?”王先生被聊城利民驾校告知,所谓的“中间人”是聊城利民驾校莘县分校的教练,报名费交至莘县,因此王先生应该到莘县练车。王先生证实了这一点,他将1800元报名费交给了这位“莘县分校教练”,并没有交给利民驾校,也没有任何收据。

  不过,对利民驾校将其转到莘县分校的决定,王先生表示质疑 。“既然我属于莘县分校,为何科目二的培训一直在聊城总校?”王先生说,他后来和利民驾校进行了交涉。驾校表示如果补交400元,可转到总校。这一处理方案被王先生拒绝。

  王先生说,事情一直僵持,之后多次和驾校交涉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直到超过驾考三年有效期。对于未能及时通过考试,王先生认为驾校方存在责任,对于学员的部分经济损失应退还。

  不过,对王先生的说法和质疑,聊城利民驾校不认可。驾校办公室一位朱姓主任表示,王先生将报名费交给了莘县分校,应当属于莘县分校学员,而莘县分校目前已不存在,很难进行协调工作。那么,能否对王先生退还部分报名费用?朱主任表示,根据驾校规定,基本上没有可能,如果王先生想再次报名,可给与优惠。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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