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卫计委解读政策:生育二孩无需审批

2016-01-20 15:39:00来源:大众网作者:王传胜

  聊城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冯守琦、市干部保健处主任赵素婷接听市民来电。 大众网通讯员 范艳红 摄

  大众网聊城1月20日讯(记者 王传胜 通讯员 梁国坡 范艳红)20日上午,聊城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冯守琦做客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接听市长来电并介绍了全面二孩政策。

  冯守琦介绍,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政策实施后,今年或将迎来生育高峰,尤其是高龄孕产妇会明显增加,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增大。为此,一要增加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供给,加强技术人员的培训;二要做好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助产服务机构;三要加强咨询指导,增强孕产妇自我保健能力;四要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转诊、会诊网络和机制,确保急救通道畅通。总之,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母婴健康安全。

  按照新修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规定和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实行生育登记制度的要求,在《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生育登记服务规范修订之前,对过渡期间的生育证件发放工作,有以下几项具体要求:一是按照生育两个子女可自由安排生育时间的要求,停止二孩生育审批,不再办理二孩《生育证》,已申请尚未发放二孩《生育》的可继续发放。一孩的继续发放《一孩生育登记本》;二是对要求进行生育登记的群众,基层工作人员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和生育子女的备案工作,将生育夫妻的相关信息进行专门记录,待《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完毕正式实施生育登记政策后,再将《生育服务手册》送交群众;三是对2016年1月1日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或要求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基层要及时为群众办理或补办。

初审编辑:贾志丽

责任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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