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磨香油中检出致癌物超标
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下架、召回,并对其立案调查
16日,山东省公布一批食品生产环节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其中涉及聊城的有三家食品企业,均为生产的小磨香油不合格,有一家是聊城人经常吃的。另外一家的其中一批次香油检出致癌物苯并(a)芘超标。
2015年8月-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生产环节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坚果炒货、蜜饯、水果制品、瓶(桶)装饮用水共7大类1151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132批次,不合格产品19批次,合格率98.35%。其中涉及聊城三家食品生产企业,均为生产的小磨香油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聊城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标称莘县世家合臣香油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小磨香油1批次(2015年8月30日),酸价(KOH)指标超标;
标称聊城市金水城油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1批次(2015年5月1日),酸价(KOH)指标超标;
标称山东莘县福誉香食用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1批次(2015年9月1日),苯并(a)芘超标。
据了解,苯并(a)芘是强致癌物之一,从18世纪以来,便发现与许多癌症有关。其在体内的代谢物二羟环氧苯并芘,产生致癌性的物质。食用受其污染的食品,虽然不一定表现出明显的急性毒性,却具有公认的致畸、致癌的慢性毒性。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省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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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乐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