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乐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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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海洋酒水销售有限公司等247家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聊城市海洋酒水销售有限公司等247家企业(名单附后)涉嫌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调查终结。2020年5月20日,本局对当事人聊城市海洋酒水销售有限公司等247家企业涉嫌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聊市监执法告〔2020〕19号)(详见附件)。
因当事人在其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查无下落,本局也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现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聊市监执法告〔2020〕19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图片:《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聊市监执法告〔2020〕19号)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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