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刘彦芬
近日,聊城市食品药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东昌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对东昌府区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山东聊城利民药业有限公司申请销毁的特殊药品进行监督销毁。
本次监督销毁的特殊管理类麻醉和精神药品共计3个品种,包括盐酸氯胺酮注射液77支,盐酸哌替丁注射液60支,硫酸吗啡片460片,通过砸毁、焚烧的方式对上述特殊药品进行了无害化、不可回收式销毁。
本次销毁的药品均为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过期特殊管理类药品,通过监督销毁活动,避免麻醉和精神药品流弊事件的发生,落实《山东省禁毒条例》实施,有效减低麻醉和精神药品滥用等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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