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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登记制究竟为谁护航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刘涛   2013-03-29 14:18:00

  日前,汉口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推出“恋爱登记制”。学校对学生进行恋爱摸底,对于记录在案的学生,安排专门的辅导员充当“爱情保镖”,对学生的恋爱进行全程“监护”。这一“制度”一经推出,立即引来网上一片热议。

  恋爱登记制是否如校方所设想的那样美好,首先不妨问问恋爱登记制的出台初衷是什么?它的护航对象究竟是谁,是学生还是学校?

  如果恋爱登记制的护航初衷是学生本位,护航的对象是学生的心理健康,那便是一种由内而外的真诚。这种真诚其实就是对监管尺度的拿捏和把握,体现在校方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中,并最终散发出它应有的温度。在学生本位这一出发点上,校方会自然而然地保持学校管理与学生隐私之间的安全距离。而这段拉开的公共距离则隐隐地通往一个大学教书育人的道德境界:对学生隐私的尊重,对一切关乎学生自由的由衷敬畏和善待。在善良的初衷面前,任何关于它的批评总会不由自主地后退两步,因为那里储藏着可被世人理解的合理性。

  如果对大学生的恋爱护航是出于维稳目的,由于担心学生失恋后做出极端举动而影响学校的声誉和形象,而站在学校本位上对学生恋爱进行自上而下的规划和管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多问题。

  不得不承认,当代大学生的心理成熟远远滞后于生理成熟,因失恋而引发的极端行为已经不再是一个个偶然事件,而是演化为一种普遍而深刻的社会现象。

  遗憾的是,大学教育在恋爱问题上的态度似乎总是暧昧的,甚至是有意回避的。由于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的大面积缺席,或者仅仅作为一门无关紧要的选修课存在,相关的教育内容重重地压在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上。这门课程是所有大学生的必修课,然而关于大学生的恋爱问题只是一笔带过,简答地给出了“四个不能”,即不能误把友谊当爱情,不能错置爱情的地位,不能功利化地对待恋爱,不能只重过程不顾后果。这些文字明显很空洞,学生很难形成一种直观的印象和经验,而且有意回避了失恋问题,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由于大学恋爱教育活动的普遍缺席,恋爱登记制的出发点显然是可取的。校方希望借助一定的恋爱辅导来传递一种积极的恋爱观,这既是对生命本身的尊重,也是课堂之外亟待强化的一个教育学命题。其实,课堂上那些条条框框因为太过笼统而导致效果微乎其微,大学生的恋爱教育应该是个性化的、有针对性的、可感可触的。有必要让教育回归到具体的情景和故事中,因人而异地开展恋爱教育。因此,安排专业的心理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辅导,结合学生的切身问题进行个性化的引导和干预,以此形成学生更为逼真的感触和理解。这种基于问题驱动的情境教育正是现代教育积极倡导的教学理念。

  当然,恋爱干预存在一个基本的伦理界限,那就是对个人隐私的尊重和敬畏。在此前提下,从心理健康教育的角度来看,恋爱辅导是必要的,但这种辅导应该是一种参与性的、咨询性的、伴随性的,而且位于私权空间之外。学校扮演的角色更多是一个帮手、一个聆听者、一个亲密的朋友,有必要将恋爱辅导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对学校而言,为了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恋爱辅导,学校应该借助活动的方式吸引学生参与其中,比如通过同伴教育来鼓励学生主动靠近,如此便可消除学生的戒备心理和抵抗情绪,进而实现恋爱教育的“软着陆”。(刘涛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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