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中小学收费关。县教育局与各学校签订了“教育收费责任状”,明确教育局与各学校在教育收费方面的责任,校长为学校教育收费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县教育局在代办服务收费、学校办学行为、中小学课外活动、教辅资料的征订等方面下发了规范性文件,使学校的收费有据可依,收费的责任有据可查。
二是加大贫困学生救助力度。从今年春季开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免收“一费制”规定的杂费,全年义务教育阶段共免收杂费9566100元。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的学生除免收杂费外,还免收教科书费和住宿费,全县有2441名贫困生,共免教科书费和住宿费902385元。
三是推行“收费联系卡”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联系卡学生人手一册,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上墙,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杜绝了搭车收费、自立项目乱收费等现象。
四是组建教育结算中心。今年组建了教育结算中心,从源头上控制涉及学生利益的各项收支。同时教育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学生的代收费、代办费支出经过严格的审核,确保不增加学生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