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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商品住宅均价涨幅不超上年度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2017-12-29 10:59:00 来源: 聊城晚报 作者:

  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减少市场剧烈波动,防止大起大落。我市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科学设置调控区间,制定并完善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27日,聊城市住建局局长郭新华说,我市将结合本地实际,对商品住宅市场运行设三条线,其中一条:原则上当年商品住宅网签销售均价同比涨幅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据介绍,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趋势,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精神,及时分析形势、判断趋势,因城因地施策,努力精准调控,以便达到市场供需适应、动态均衡、健康运行、持续发展。

  在科学设置调控区间方面,科学设置监测指标,相机采取调控措施,使房地产市场在一个箱体内平稳有序运行,向上不碰顶,向下不触底。即遵循市场规律,供需双向调节;实行区间调控,保障平稳运行;减少剧烈波动,防止大起大落。

  为此,结合本地实际,对商品住宅市场运行设三条线:一是现实去化周期(去化周期,指的是商品房的销售周期),上限是14个月,下限为9个月(市城区,其他县市7个月);二是潜在去化周期,上限是24个月,下限为15个月;三是房价涨幅,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居民收入水平合理确定,原则上当年商品住宅网签销售均价同比涨幅不得高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可以按月分解量化、密切监控。

  针对“去库存、稳房价”的任务目标,我市要因城因地因时施策,及时做好“转段”,一方面,对去化周期较大的区域要加大去化力度;另一方面,对去化周期严重偏小的区域要适当加大供应力度;第三方面,对去化周期处于合理区间的区域亦要做好动态监控,适时预警。

  对去化周期已经低于警戒线的区域,可考虑适当增加住宅及用地供应,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调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必要时可以提高二三套房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对市场过热的,还可以依法综合采取限贷、限购、限制转让等措施,适时扩大限贷、限购范围。

  同时,按照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省厅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完善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大体上包括三项机制、十二项制度。

  三项机制包括: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动机制、多层次住房供给联动机制和相邻城镇间房地产联动机制。

  十二项制度包括:一是商品房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制度;二是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三是与信贷、公积金、税收挂钩的购房资格审核制度;四是限制炒房的交易制度;五是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管理制度;六是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七是商品房销售、二手房交易和房屋租赁网签制度;八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九是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制度;十是二手房交易房源核验及资金监管制度;十一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和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十二是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制度。

初审编辑:李乐涛

责任编辑:徐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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