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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大市场开展完善职工婚育资料备案建档工作

2018-12-04 09:07:00 来源:  作者:

  “全面两孩”政策调研实施过程中,由于社会层面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外部大环境带来了一些现实影响,造成部分职工婚姻、生育情况与现档案记载不符,婚育证件存档不及时,夫妻双方载入信息不匹配,尤其是男职工的婚育情况难掌握,奖励优惠政策难把握,严重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及时完善职工婚育资料,扎实做好备案建档工作,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和正常管理秩序,加快计生工作转型促进企业和谐发展,轻装上阵全面做好企业各项工作,交运大市场开展了完善职工婚育资料备案建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照“五普”期间东昌府区《关于清理计划生育遗留问题的规定》(东昌计育组字[2000]7号)和原聊城市直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聊直计育组办字[2000]第4号、聊直计育组办字[2001]第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全员通知,自查自报”、“区别情况,分类登记”的原则,对职工的婚育资料进行了完善。 

  李静 

初审编辑:孙海燕

责任编辑:刘彦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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